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关于社区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5-05-05 16:48点击次数: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关于社区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管委会各处室、园区各单位、知香园社区工作站:
为切实做好社区管理工作,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和规范各单位的社区管理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牵头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社区工作规划,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探索社区服务与物业管理有机结合的新模式;积极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及时筹建社区党组织;统筹安排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和文化体育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使用用途,合理完善功能分区;负责明确社区工作站岗位设置和职责,组织社区工作站开展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社区工作站人员和实施社区管理工作的各部门进行考核。
社区工作站参照市政府关于厘清居委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精神,依法履行职责和协助政府工作。负责开展法律宣传,办理服务事项,建立居民档案,收集意见建议;配合社区民警做好维护社区安全稳定工作,建立社区治保体系;组织居民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指导、协调和监督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对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民主评议,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2、负责建立社区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组织落实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对社区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爱国卫生工作。
3、为社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开展计生宣传教育,为育龄妇女建立基础信息管理档案,加强违法生育行为监管。
4、协调公安、消防、交管和物业部门做好社区公共秩序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社区安全稳定;做好居民信访接待工作。
(二)规划建设管理处
1、依法查处社区内私搭乱盖等违法建设行为;做好社区周边道路上垃圾清理,管理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内垃圾清理工作;统一规范社区底商广告牌匾并指导落实。
2、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推行适合园区特点的管理细则,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对社区工作站组织、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工作提供指导。
3、对房屋租赁市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经纪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各项房地产权登记、房产交易服务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备案管理工作。
4、负责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非经营性公建审批管理,要求统筹规划,严格落实《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组织各接收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标准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移交;监管供热单位,调解居民供热纠纷。
5、负责牵头协调公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适时调整公交路线,明确站点、频次和费用。
(三)经济发展处
1、做好社区范围内商贸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负责菜市场开发运营管理工作,研究菜市场启用时间、面积及管理模式,及时回应民生需求。
(四)教育发展处
1、负责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文体活动,在社区内安装户外健身器材等体育设施,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2、为社区居民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做好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工作。
3、规划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儿童提供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服务。
(五)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1、负责社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的经营秩序。
2、负责社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3、负责社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4、协调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解决消费纠纷。
(六)公安分局
1、建立社区警务室,指导社区工作站和物业公司做好社区安保工作;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和人口管理,排查治安隐患,严厉打击社区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2、为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户口迁移、落户等事项。
3、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房屋租赁备案,做好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消防大队
负责社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指导火灾预防工作,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八)交警大队
负责社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社区工作日常联络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社区工作网络,各单位、各处室根据社区工作职责,明确社区工作具体负责人,组成社区工作组。工作组定期召开联络会,沟通工作情况,研究工作问题。建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成员由管委会办公室、教育处、规建处、经发处、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社区开发商、物业公司、社区工作站组成。联席会根据管委会对社区工作的总体部署,适时组织召开,或遇重大或疑难社区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由社区工作站提议,管委会分管主任召集,视议题内容确定参加部门,并指定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