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招标商务标 评标工作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各功能区建设局、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商务标评标工作,提高评标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商务标评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招标人、投标人应按照现行《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商务标文件。
三、商务标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商务标进行询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对商务标报价合理性的评审结论。
四、商务标询标基准价格。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格,作为商务标询标基准价格。
五、商务标询标分析包括工程量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主要项目价格和主要材料价格等内容。具体包括:
1.工程量清单总价分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应满足:
基准价格×(1-X1%)≤投标报价总价≤基准价格×(1+Y1%)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分析。应结合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对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
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分析。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应满足:
基准价格×(1-X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基准价格×(1+Y2%)
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主要项目价格分析。按单项清单项目报价价格占全部清单项目报价合计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抽取前N项。投标人的单项清单项目价格应满足:
基准价格×(1-X3%)≤单项清单项目价格≤基准价格×(1+Y3%)
5.主要材料价格分析。按单项材料费占全部材料费的比例从高到底顺序抽取前M项。以抽取材料单价的合理性和材料来源、用量是否符合计价规则为依据,投标人的单项材料价格应满足:
基准价格×(1-X4%)≤单项材料价格≤基准价格×(1+Y4%)
上述1、3、4、5款的价格不满足给定计算公式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人进行质询,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Xn、Yn(n=1、2、3、4)、N、M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或参照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造价指数确定,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六、所有投标人投标时均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和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商务标电子询标文件。商务标电子询标文件的介质为DVD-R或CD-R光盘。
七、由于DVD-R或CD-R光盘原因或其他问题,造成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不能正常进行的,投标人应另提供与原DVD-R或CD-R光盘内容一致的商务标电子询标文件,以保证评标工作继续进行。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加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活动中商务标评审的通知》(津建招〔2005〕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