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一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1 16:36点击次数: 来源:经济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2-28626130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39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新建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一期工程)项目 |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
天津生态城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内,东至文慧南路、西至和慧南路、南至幸福河、北至雅深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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