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
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t365手机网站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非独立核算的管委会各处室、部门适用本办法。
三、管委会财政处下设财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管理各处室、部门的预算资金,各处室、部门应严格管理使用管委会财政部门核拨的预算资金,不得超预算支出。财政处应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在各处室、部门经费使用时严格事前审核。
各处室、部门要严格执行经费支出事前审批程序。涉及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各类采购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依照《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合同管理制度》执行;非合同类日常经费支出依照《经费支出审批流程》(附件1)执行,并认真填写《经费支出审批表》(附件2)作为报销凭证之一。
所有未经事前审批的经费支出,财务核算中心有权不予报销。
四、预算资金日常报销单据,需由经办人审核签字,处室、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字,财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审核签字,管委会财政(财务)处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字,管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重大项目资金支出,需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再按上述审核程序报销。
第二章 原始票据管理及支付方式
五、各处室、部门报销所凭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原始票据必须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发票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套印有税务部门发票监制章及防伪水印;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必须套印有财政部门票据监制章,否则财务核算中心不予报销。
六、各处室、部门报销所凭原始票据,票面购货单位名称与报销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项目真实完整,用途清楚,时间准确,摘要简明,单价、数量与金额计算相符,大小写人民币金额相符。没有涂改、刮擦、挖补痕迹,复写字迹和颜色一致,有票据开出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章,否则财务核算中心不予报销。
七、各处室、部门经费报销应填写《经费报销单》(附件3);各处室、部门涉及合同付款时,在完成合同审批流程后,将《合同审查审批表》复印件、合同文本原件、律师书面意见各一份交财政处留存,填写《合同付款审批单》(附件4);差旅费的报销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件5)。
八、实际报销时,经办人应完整真实地填写各报销单上涉及的项目,专项资金应注明专款项目名称,报销单大小写金额一致,并与所附原始票据的汇总金额一致。
九、报销事项本着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原则,采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和银行转账方式,无特殊情况,不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十、财务核算中心通过POS机实现单位卡与个人卡的报销转账,POS机打印的POS凭条经持卡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会计原始凭证管理。银行转账方式应由各处室、部门提供供应商的《单位账户存根》(附件6)。公务卡单位卡由财务核算中心设专人持有和管理,公务卡个人卡的申领、持有、保管和使用由各处室、部门职工本人负责。
十一、各处室、部门因特殊业务需要借领支票时,应严格控制限额。要明确付款单位、日期、金额,并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附件7),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执行审批。支票借用应在借款后5个工作日内报账。对超过规定时限未及时报账的,财务核算中心按照“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暂停该部门借款业务。
十二、现金借用应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财务核算中心,并填写《现金借用审批单》(附件8),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执行审批。现金借用应在借款后3个工作日内(差旅费借款在返津后3个工作日内)报账。对超过规定时限未及时报账的,财务核算中心按照“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暂停该部门借款业务。
第三章 人员经费支出管理
十三、各处室、部门在编人员工资、奖金等实行财政统发。由管委会统一办理个人账户(银行卡),并按时划转至个人账户,发放标准由管委会人事部门统一核定。财务核算中心凭代理银行出具的工资回传清单作为核算依据。
十四、各处室、部门职工个人银行卡发生损坏、遗失时,应立即办理挂失等有关手续,并同时告知管委会人事部门和财政处(财务核算中心)。
十五、各处室、部门的工资支出管理,应严格按照天津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各处室、部门人员增减、职级变动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缴纳基数变动等情况,根据管委会人事部门确认的调整数额,据实办理资金划转及相关缴费手续。
十六、各处室、部门应尽量减少雇佣临时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雇佣临时工作人员的,应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等,由管委会人事部门确定标准,管委会财政处安排预算,财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
第四章 其他经费支出管理
十七、各处室、部门的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出国费等公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八、各处室、部门的预算支出中凡列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各处室、部门项目支出要严格按照管委会财政部门核拨的项目内容、预算金额、具体用途、预算科目以及项目进度要求执行。
二十、各处室、部门应加强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市政府有关规定及《bt365手机网站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
二十一、各处室、部门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各类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台账进行核算,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确保国有资产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五章 附则
二十二、本办法由管委会财政处(财务核算中心)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bt365手机网站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修订试行)》停止执行。
附件:1、经费支出审批流程
2、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经费支出审批表
3、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经费报销单
4、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合同付款审批单
5、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差旅费报销单
6、单位账户存根
7、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支票领用审批单
8、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现金借用审批单
附件1
经费支出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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